12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发布《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完善人才住房政策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和人才聚集,着力解决人才关心的购房问题。
具体而言,经区认定的在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在黄埔区工作,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经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此外,港澳居民在黄埔区范围内、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另悉,12月内广州南沙区和花都区已相继发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12月13日,南沙区发布的通知显示,认定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在南沙区本科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此外,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12月18日,花都区发布的通知显示,全面放开绿卡申领,符合条件本科人才购房无需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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