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潮标带领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对潮州今年3月份以来贯彻实施《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潮州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照《条例》规定,不断加强整治、执法力度,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共拆除流域内各类河、溪沟、渠、塘沿岸违法构(搭)建物约45.19万平方米;查获装运非法河砂船只18艘,查扣三无非法抽(采)砂设备46艘(套);清理各类垃圾杂物超6万吨。
汇报会上,黄潮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狠抓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管网络,营造人人不愿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水环境保护法治氛围。
副市长胡鹏表示,全市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条例》的执行力度,加强水质保护,实行雨污分流,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强重点单位排污监控;要强化联合巡查,坚决打击非法排污、违规倾倒等破坏韩江水体质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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