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上流传一句顺口溜:“全款买房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
针对开发商拒绝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现象,去年底,住建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近期多地出台新规,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公积金贷款提速。
目前,明目张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已大幅减少,但仍有开发商采用设置认筹金比例、交款期限以及拒绝组合贷等方式,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损害购房人的权益。
有热点城市楼盘只接受全款购房拒绝公积金贷款
近日在广东、福建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
在福州,融侨方圆等8家楼盘,有6家拒绝公积金贷款。如即将开售的、每平方米售价3万元的阳光城·檀府,销售人员明确表示只卖给全额付款客户,公积金贷款甚至商贷按揭客户都“机会不大”。
福州的刘先生坦承,本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终被迫“东借西凑”凑了五成首付、且找了内部关系才商业贷款买到“阳光城·丽景湾”。“没有内部关系根本无法认筹,想公积金贷款更是奢望。”
一位陈姓置业顾问确认了刘先生的说法:“只接受商业贷款,首付至少要五成,选房后三天内必须交齐。”
在广州、深圳等热点城市,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或要求全款购房也屡见不鲜。走访广州的明星板块——广纸区域发现,区域内的楼盘基本拒绝公积金贷款。
深圳的一些高端楼盘更开始走“封闭式”路线,客户看房必须提前预约,即必须登记、复印身份证,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钱款,等楼盘发出参观邀请才能实地看盘。
“我们项目不仅拒绝公积金贷款,还必须一次性付款。现在客户这么多,要好好筛选。”临近深圳的惠州江北西区某楼盘,在针对全部意向客户做了调查之后,直接选取了200个全款支付的客户入场交易。
开发商为何“嫌弃”公积金按揭贷款?
进一步调查发现,虽然明目张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少了,但一些开发商通过设定一些难以达到的购房条件,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记者走访上海楼市发现,近日一些楼盘对购房者提出缴纳认筹金的条件,个别楼盘认筹金需达到总房价的八成,这就将不少打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拒之门外。
有的楼盘设置交款期限,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在上海闵行区一个热门楼盘,置业顾问表示,并不拒绝公积金贷款,但合同内注明选房后45天内交齐全款。由于购房者怕违约,为稳妥起见,往往被迫选择交全款。
开发商之所以拒绝按揭贷款,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公积金贷款资金回笼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较为复杂,放款周期比较长。”多位楼盘营销负责人透露,对于开发商来说,回款率是其考核的刚性指标。急需回笼周转资金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流程繁琐、回款太慢,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以尽快回笼资金。
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放款时间在1.5-3个月。但季末、年底受额度所限,或者各地审批的原因,则放款速度更慢一些。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锋表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主要原因是程序较为复杂,放款时间长、提成少。
其次,新房销售量少,开发商为资金快速回笼,首先选择支付全款的客户。
中原地产研究数据显示,10月份,上海仅有1个新项目入市,创历史新低。“一线城市楼市全款买房的客户比例预计只有20%左右,但开发商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肯定优先选择全款客户。”上海一家房企负责人表示。
上海市住建部门负责人认为,对于有条件获取公积金贷款的用户来说,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支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决定权被转到了开发商手上,尤其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多地出手遏制拒绝公积金现象,业内人士建议提高相关审批效率
据了解,目前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4.9%。以贷款100万元为例,同为期限20年,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少还20多万元,能有效减轻职工的购房负担,与购房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建议,相关部门应针对性细化政策,比如要监管认筹金与总房款额度比例、细化合同管理,重点查处设置不合理的交款期限、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的霸王条款。
多位公积金中心管理人员表示,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取证难、处罚力度小,“即使广州规定的1万元罚款对于开发商来讲也起不到震慑作用,应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多地发文提出的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多位业内人士建议,要定期把明确拒绝公积金贷款的不诚信开发商企业进行公示。只有管理部门多方联动,把诚信制度跟开发商拿地、销售挂起钩来,开发企业才不敢拒绝公积金贷款。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兴峰律师说,全款优先等于限制了购房人平等选房、购房的权利,拒绝公积金贷款则直接违反相关法规。“房子是特殊商品,属于民生保障范畴,地方政府宜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保障所有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据悉,针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多地近期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纠正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阻挠和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武汉市房管局9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开发商不得区别对待全款和贷款购房,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将面临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等严厉处罚。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者现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开发商违反规定,则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
此外,长沙查处11家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成都近日规定,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建立贷款合作关系;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宜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效率,尤其要尽快满足首次购房、首次使用公积金群体的贷款需求,引导开发商平等对待购房者,保障住房公积金真正惠及刚需群体。
(房掌柜整理来自新华网、北京晨报)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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