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双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和发展番禺区住房租赁市场,日前,番禺正式印发《番禺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制定多项措施,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租赁住房5万套。
将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方案》指出,番禺将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结合番禺经济布局以及南站—万博—思科—广汽经济带的逐步建成和发展,在住宅用地供应中,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到2020年底不低于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面积的10%。同时结合重大项目、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的需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租赁住房的用地供应。
番禺还将拓宽租赁住房供应渠道。配套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的作用,改造国有和农村集体空置房屋、工业厂房等为租赁住房。不断增加新增商品住房项目用地自持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比例,力争到2020年达到年度总建筑面积的10%。鼓励房地产企业将原有的商品住房、办公用房等存量房转为租赁住房。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区登记在册来穗人员140.8万人,2017年全区出租屋18.1万栋98万套。番禺将形成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多元化,将成立或指定国有住房租赁运营公司。参照有关做法,成立番禺区国有住房租赁运营有限公司或指定现有国有企业增加住房租赁相关权责,开展规模化、规范化住房租赁综合业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带动引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示范作用。
番禺还将扶持民营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此外,还将整合农村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村集体整合租赁住房资源,成立村集体住房租赁公司或引入专业运营机构,配套相关优惠政策或扶持资金,采取整体打包出租的方式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农村租赁住房环境。
出台租赁住房建设优惠政策
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以市场为基础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以政府为主导满足基本保障,建立和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番禺将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规范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番禺将出台租赁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将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纳入区重点项目,研究出台集体商业用地、集体工业用地等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出台城中村整村出租升级改造优惠扶持政策;政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并加大对租赁住房的建设、经营、出租等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促推和落实“租购同分、同权”政策。凡依照相关规定,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实行“租购同分”或“租购同权”。达到一定条件或标准的承租人,其配偶或同住子女可以享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社会保险、证照办理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权益。结合市即将出台的“租购同权,学位到房”实施细则,加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落实财政扶持资金。拟定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偷税漏税的租赁企业及个人,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番禺还将积极落实广州市部署的试点任务,各镇(街)结合实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围绕力争在2020年底分别实现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1000套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在2020年底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来源:番禺区政府网站)
2022-02-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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