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拟发行于2021年到期的11.5%优先票据,规模为2亿美元。
查阅获悉,于6月27日,阳光100、附属公司担保人及初始买家就发行上述优先票据订立认购协议,拟发售价为票据本金额的98.277%及应计利息。经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折价,此次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96.6百万美元。
此外,海通国际及建银国际为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天风国际及中民金融为票据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票据已原则上获批准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票据发行的预计完成时间约为2019年7月5日。
阳光100表示,拟使用票据所得款项偿还某些公司既存债务及一般公司用途,或会在未来因应市况的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
于2021年7月5日前,阳光100可动用出售若干类公司资本股份的所得款项,按相等于所赎回票据本金额111.5%,另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赎回价,选择最多赎回票据本金总额的35%;惟每次赎回后须至少尚余原本发行票据本金总额的65%且赎回须在若干条件规限下于本公司资本股份的相关出售截止后60日内进行。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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