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广东省住建厅公布了《2017年各地查处的第二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汕头近期查处的标盛房产、振业房产等21家房地产中介也在名单中。而这些机构,均是汕头市房管局查处后上报的。
在汕头一家中介店外,几名市民正在浏览房产信息。资料图片
这些中介机构缘何被“点名”?记者了解到,它们或多或少存在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此,汕头市房管局表明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目前已整改、立案多家违规经营的房地产中介,也向工商、公安部门移交了涉嫌违法经营、欺诈的案件线索。
多部门通过联合执法“放大招”,不断打击恶意炒房、整顿市场秩序,正推动着汕头楼市由“浮躁”回归“理性”。
现象
部分中介“浑水摸鱼”引购房恐慌
今年4月,由于几个楼盘集中在同一时期开盘,在开发商们的猛烈营销下,汕头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及成交量在5月达到近年来的历史新高。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汕头良好发展态势的历史必然,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但是,经房管部门查实,有部分中介浑水摸鱼,趁机兴风作浪,炒作房价,炒卖房号,发布假“限购”消息等,造成购房恐慌。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近两个月来,汕头市房管局通过群众电话举报、中介房源信息网络巡查平台自动截图取证等方式获得线索,并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查处了这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从广东省住建厅公布的违规机构名单上看,汕头市标盛房产、汕头市振业房产等21家上榜中介,都存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中介机构备案”“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行为。
汕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榜的房地产中介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恶意炒作,编造不实信息,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为违法销售的商品房再转让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以收取“人情费”协助购房、以承诺“公司过户”“内部认购”等名目违规招揽业务,联手炒房人、售房人抬高房价等行为。
依据《汕头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按规定办理机构备案手续”的房地产中介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转让、抵押、出租的房地产提供经纪服务”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销售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3万元的罚款,对从业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
目前,汕头市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有463家,登记从业人员1500多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大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仍能做到规范经营,对促进汕头经济持续发展和房地产市场活跃、扩大居民消费,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新规
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
针对这些现象,汕头有关部门开始“放大招”。
5月25日,汕头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做好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工作。
如何公开?通知要求,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后,要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并按照商品房销售方案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向社会公开销售。
此外,房地产企业不得采取囤积截留房源、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不正当手段操纵商品房价格,或者采取捏造、散布涨价、房源紧缺信息、恶意炒作不实消息等不正当手段,营造恐慌的气氛,误导消费者,哄抬商品房价格。
同时,房管部门还要求各开发商严格做好商品房项目网签工作,销售的商品房应立即进行网签,并应在30天内报所属辖区房产交易所备案,使网签数据准确反映市场全貌。对没有全部公开销售房源的行为主动整改,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必须以喷画上墙形式展示“楼盘销售情况公示栏”。
记者观察到,要求公示的内容细致到幢号、房号、建筑面积、单价或总价、销售情况以及抵押状况。其中,销售情况一栏空白为“在售”“已售”或“预订”的,应予以明显的文字标识或以符号代替,抵押状况以有或无代替,并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上述销售情况标识含义。
据了解,“楼盘销售情况公示栏”公示的楼盘销售情况,应与商品房网签系统销售情况一致。凡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整改后,仍不落实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向社会公开尚未销售的房源。同时,对顶风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
截至今年5月,汕头中心城区(金平、龙湖)共有67个商品房项目列入巡查管理,其中已取得预售许可证27个,未取得(部分取得)预售许可证37个,非中心城区有3个楼盘在龙湖区内设立展示厅。有关执法人员巡查共出动339批次,1356人次,生成《执法巡查记录表》518份,约谈开发企业17家17次,发出执法监察告知书7份。
记者了解到,随着汕头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汕头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网站的炒房信息基本销声匿迹。
预防
常态化巡查监管
防范违法行为
今年6月,房管部门继续以座谈会的形式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布置落实“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工作。
汕头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将继续按照汕头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群众投诉举报,通过现场检查、暗访巡查、合同抽查等形式,同时依托汕头市房地产领域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专项小组协调机制,继续保持常态化的市场巡查、监管,尤其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商品房明码标价、土地使用权信息公示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将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通过净化市场环境,正确引导民众预期,促进汕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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