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拿钥匙先交物业费、取暖费
普遍现象,新房交房取钥匙时,要先交足物业费、取暖费,才给钥匙。开发商将缴纳物业费作为验房的前提,主要在于物业公司担心物业费缴纳不齐全。
开发商认为业主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入住,物业公司收费不理想,想维持经营、保障小区服务的难度就非常大。
商品房正常的流程,是购房人先拿钥匙验房、查验开发商各种手续,验房无误后,签收相关文件确认收房,然后再去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2、先签收房合同,再检查房屋细节
“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但不少非知名开发商楼盘中仍存在“先收后验”,毫无疑问,“先收后验”有霸王条款性质,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也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现实中,置业顾问通常会说“先交钱、拿钥匙,完成收房手续后,我们再带您验房。”这也成了楼市约定俗成的一项“规矩”,确实让购房者心凉半截。
在购房者已支付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房前业主有权先验再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而不应将问题推向施工方或物业,由此导致业主逾期收房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要检查合同与实际赠送面积
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4、物业维修部分要自己掏腰包
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小打小闹”就是修不好,5年质保期一过就把问题推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