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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基金有什么用?

(匿名) 2018-05-23 看房
住宅维修基金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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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你好,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房通[2014]71号)的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求业主意见,是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书面征求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以下简称“双2/3业主”)同意后(详见附件5《业主确认书》),填写《方案公示及业主确认证明》(附件6)和《业主书面确认情况登记表》(附件7)提交至当地镇(街)房管所,由房管所于2个工作日内将《业主书面确认情况登记表》和《业主书面确认情况通告》(附件8)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不少于5日)。通告期间,业主对通告内容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当地镇(街)房管所提出书面意见,对于业主提出的异议,房管所应及时调查核实,如意见属实且影响到表决结果的,应要求停止方案实施或对方案进行修改后重新征求“双2/3业主”意见。

    • 2018-05-23 1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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